主要观点总结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提升新型储能研发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产业规模,并推动多场景应用。方案明确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要求2022年后新增的海上风电项目和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配置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的新型储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行动方案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提升新型储能领域的多个方面发展。
关键观点2: 行动方案的目标
行动方案聚焦提升新型储能研发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产业规模,并推动多场景应用。
关键观点3: 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
方案明确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应用,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资源开发,实施该开发模式。
关键观点4: 新型储能的配置要求
对于2022年以后新增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特定日期之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要求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关键观点5: 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新型储能
方案还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新型储能。
文章预览
碳索储能网获悉,9月26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聚焦提升新型储能研发创新能力,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储能产业规模,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等方面制定规划。 其中,方案明确将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储能应用。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资源开发,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 具体看,汕头将按照分类实施原则落实新能源配置储能要求, 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 另外,方案还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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