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消费者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益的案件。消费者半年内在电商平台退货手机次数达到77次,最终被法院认定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驳回其诉讼请求。文章还提到其他滥用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呼吁消费者应合理利用权益,电商平台和监管机构需加强监督和指导,共同创造健康、有序和公正的购物环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消费者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益,半年内退货手机次数达到77次,引发社会关注。
关键观点2: 案件细节
原告在某电商平台购买手机后试用并申请退货,被平台驳回后在二手平台转卖手机,因亏损向法院起诉电商平台。被告电商平台提交了原告的下单及售后情况记录,显示原告频繁申请退货。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原告频繁退货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生效。
关键观点4: 社会反响
案件引起广泛讨论,网友对滥用消费者权益行为表示不满,呼吁消费者合理利用权益,电商平台和监管机构加强监督和指导。
关键观点5: 文章呼吁
文章呼吁消费者、商家、电商平台和监管机构共同努力,平衡权益和责任,创造健康、有序和公正的购物环境。
文章预览
为了白嫖,不择手段。 出品 | 电商行业 作者 | 金江 退货77次后,他还要继续退 在电商平台购物时,许多消费者都要确认一下商品有没有七天无理由退换。 因为如果没有七天无理由退换,买回来的商品万一不合适或者不喜欢,就只能吃个哑巴亏了。 可以说,七天无理由退换给许多消费者吃了一个定心丸,让他们更愿意为商品下单付款。 可最近,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却审结了一个消费者滥用七天无理由权益的案子,在这个案件里,买家半年内在电商平台退货手机次数居然达到了惊人的77次。 据了解,就是因为他还想继续退货被电商平台拒绝了,他才把电商平台告上了法院。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原告在某电商平台自营店铺下单购买4台手机,试用后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平台驳回。 随后,原告就以每台低于购买价1000余元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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