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并在广州、成都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市内免税店主要面向即将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包括食品、服装、电子产品等,并鼓励销售国货“潮品”。旅客需在免税商品提货点一次性携带出境,不允许寄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
为了促进市内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财政部、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规范。
关键观点2: 8个城市设立市内免税店
在广州、成都、深圳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以满足消费者的购物需求。
关键观点3: 市内免税店销售对象及规定
市内免税店主要面向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旅客需在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不允许寄存。
关键观点4: 鼓励销售国货‘潮品’
《办法》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
文章预览
日前,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促进市内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通知》明确, 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 根据《通知》,现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办法》;现由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南京、重庆、合肥、南昌、昆明、杭州、郑州、哈尔滨等12家外汇商品免税店,以及现由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哈尔滨外汇商品免税店,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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