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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用签合同、不用缴社保?@职场新人,收好这篇

天津司法  · 公众号  ·  · 2025-02-19 18:24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试用期相关的知识点,包括试用期的长短、工资、劳动合同、社保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试用期的时长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有不同的时限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键观点2: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关键观点3: 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观点4: 社保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保费用。即使在试用期,也不能不缴纳社保。

关键观点5: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文章预览

新入职的小伙伴 大多要经历试用期这个环节 适应岗位的同时 这些关于试用期的知识 一定要知道哦! 试用期的长短 能随意定吗?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 试用期有不同的时限限制 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问: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吗?    答: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问:再次入职同一单位,还需约定试用期吗?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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