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旨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
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观点2: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地区分类及具体金额
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分别为2500元/月和2520元/月;其他城市按照二类、三类、四类标准执行不同金额。同时明确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观点3: 调整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调整旨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
关键观点4: 政策依据和保障措施
广东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的指导意见,推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并督促企业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文章预览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将更好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 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 2500元/月 ,深圳市调整为 2520元/月 ,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 23.7元/小时 ;二类标准调整为 2080元/月 ,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9.8元/小时 ;三类标准调整为 1850元/月 ,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 湛江 、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8.3元/小时 ;四类标准调整为 1750元/月 ,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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