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陈小慧与市广播电视集团的故事,陈小慧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因介入他人婚姻关系并引发火锅店事件,对广播电视集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经过工会程序解除与陈小慧的劳动合同。经过一、二审判决,均认定公司解除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陈小慧是广播电视集团工作人员,因介入他人婚姻关系并引发火锅店事件,对广播电视集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陈小慧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理应注重自身言行,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其介入他人婚姻关系并引发的事件对广播电视集团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关键观点2: 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与陈小慧的劳动合同。
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陈小慧违反劳动纪律和合同约定为由,经过工会程序解除了与陈小慧的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3: 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公司解除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陈小慧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准则,且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因此,公司解除与陈小慧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赔偿金。
文章预览
陈小慧系传媒公司员工,从事主持人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具体工作由市广播电视集团负责管理。 在职期间, 陈小慧与有妇之夫龙七发生感情 , 两人进行了交往。 2018年5月28日,在一家火锅店里,龙七丈母娘王某携其小姑子赵小敏一起对陈小慧进行了殴打,旁观者录下现场视频后发布至网络而广为传播,并被部分媒体报道,在当地论坛上也有讨论。 2018年5月29日,陈小慧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对王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赵小敏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事件发生后,公司对陈小慧停职并进行调查,2018年6月7日,公司将解除陈小慧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工会,同日,工会同意解除陈小慧的劳动合同。 2018年6月8日, 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做出解除陈小慧劳动合同的决定。 2018年6月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