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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 9月18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 内容显示,根据黑龙江电力负荷特性和新能源消纳等情况,对每日用电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具体为: 高峰时段:7:00-8:00、9:00-11:30、15:30-20:00; 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 其余为平时段。 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用户平时段电价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均不参与峰谷浮动;其他用户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 暂停执行尖峰电价,今后根据电力供需状况适时启动尖峰电价。“煤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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