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信报手笔

判决震惊香港股坛!X先生如何累「金牌庄家」入罪

信报手笔  · 公众号  ·  · 2024-12-11 08:07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詹培忠、詹剑仑父子因涉嫌串谋欺诈联交所罪被还押的消息,文章介绍了案件背景、涉及的技术和法律问题、人物关系以及事件发展。涉案的卖壳操作属于回避全面收购要约,普遍存在。但本案因涉及欺诈而引发关注。文章还提到了詹氏父子的商业背景以及他们在市场中的活跃程度,以及案件的复杂性和法庭审理的细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詹培忠、詹剑仑父子因涉嫌串谋欺诈联交所被还押。

二人涉及卖壳操作,属于回避全面收购要约,在香港金融界普遍存在。但本案因涉及欺诈而非一般的商业行为而备受关注。

关键观点2: 案件涉及回避全面收购的法律和技术问题。

文章中提到《收购守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香港金融界对此类交易的一般做法。

关键观点3: 案件涉及人物关系和复杂的案情发展。

包括詹氏父子与涉案其他人员的互动,如买家马钟鸿、助手X先生等。文章还提及了他们的商业背景和在市场中的活跃程度。

关键观点4: 案件的审判过程和细节引人注目。

包括法庭对案件的审理、证人的证词和证据的呈现等,案件中的证据齐全,X先生的证词具有可信性。

关键观点5: 案件对整个金融界产生的影响。

该案引发了金融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对整个行业的合规性和道德标准产生了影响。


文章预览

金融界近日最瞩目的消息必定是詹培忠、詹剑仑父子串谋欺诈联交所罪成,据报道二人现已被还押。这件案涉及大量十分值得探讨的技术和法律观点。 案中牵涉的卖壳操作是属于回避全面收购要约。在香港,90%以上的金融玩家都是这样做的。按《收购守则》(Takeovers Code),全面收购要约是由买方提出,回避全购是为了减省成本。 这件事中,詹培忠他们属于卖方。一般违反《收购守则》的市场交易状况,都是送去MMT(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理,很少会以串谋诈骗作为控罪。何况回避全面收购是买方决定,在一般市场操作之下,卖方只要收足壳价就OK,管你爱用什么方法交收,全购不全购都是买方的事。尽管法官指出,卖壳本身不违法,但也难以释除金融界的疑虑。 詹氏父子在市场活跃很多年,是商界老手,参与卖壳亦已有30年,如果这样做有问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