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起施行。办法提出职工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但需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且提前或延迟的时间均不得超过3年。同时,弹性退休的实施让退休年龄从过去的刚性节点变成了一个弹性区间,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休时点。此外,办法还涉及了职工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优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弹性退休制度的实施
自2025年起,职工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提前或延迟的时间均不得超过3年。职工的退休时间可以构成一个弹性区间,可以根据自身和所在单位情况自由选择。
关键观点2: 法定退休年龄的变化
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成为一个基准点,不再是一个刚性的节点。男职工和女职工的不同法定退休年龄也进行了调整。
关键观点3: 弹性退休的办理流程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并主动为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供预先指导或提前受理等服务。
关键观点4: 职工权益的保障
弹性退休期间,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社保经办服务进行了优化。职工的个人权益得到保障,包括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待遇。
文章预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办法于2025年起施行。 办法提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要注意的是,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专家表示,过去的法定退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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