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回复了关于能否与两家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问题。文中引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观点,说明了当前法律法规对于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未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劳动者在同时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注意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法律法规对于全日制劳动关系并未禁止劳动者与两家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明确的禁止性条款规定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2: 劳动者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和案例观点,劳动者同时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有一定阻碍,并且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例如,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了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需要赔偿。
关键观点3: 实务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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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劳动法库小编 实务资料,供朋友圈转发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szlaw@qq.com 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关于能否与两家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来信 来信时间:2024-01-09 回复时间:2024-01-12 刘*: 法律法规对于全日制劳动关系是否有明确规定,一个人能否和两家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周工作时间均超过24小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均超过4小时,按月发放工资,即同时签订两份全日制劳动合同。以上情况是否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规定。 回复: 您好!依据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未对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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