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是华东政法大学下设的以金融法律研究为宗旨,致力于推动金融法律理论、制度和实务的创新,促进金融法律理论与实务发展,回应实践需求的高水平学术研究平台。
今天看啥  ›  专栏  ›  华政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

理论荟萃|公司资本充实原则:逻辑和制度发展

华政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11-01 09:00

文章预览

我国在制定民法典后启动公司法的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完善和发展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继续保持认缴资本制的鲜明中国特色。为贯彻和落实公司资本充实原则,我国公司法优化整合认缴资本的实缴规则和实缴出资不实的股东违约责任,增设实缴出资不实的股东失权和未届期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规则,彰显了董事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信义义务,极大提升了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实践价值。但也不能忽视我国公司法在落实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具体制度如未届期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相对人扩张、未届期出资义务因股权转让而自动移转、法定 5 年实缴出资期限规则等方面,仍存在与认缴资本制不完全吻合的制度局限性。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启并继续推进我国民商事立法的制度更新及其现代化进程。公司法是《民法典》构造的民法典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