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禁火令的通告。该通告旨在切实做好春节、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禁火时间自2025年1月23日至4月15日,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以内的所有林区为禁火区域。在禁火期间,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上坟祭祖和丧葬时烧香、烧纸钱等活动,以及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严管野外火源,违法处理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同时,通告还提到了其他民生服务相关的新闻热点,如顶流明星来台州开演唱会、居民上交烟花爆竹、新生儿取名等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森林禁火令的背景和目的
为切实做好春节、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观点2: 禁火时间和范围
禁火时间自2025年1月23日至4月15日,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以内的所有林区为禁火区域。
关键观点3: 禁火期间禁止的行为
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上坟祭祖和丧葬时烧香、烧纸钱等活动,以及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关键观点4: 相关部门的措施和违法处理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严管野外火源。违法处理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5: 其他民生服务相关的新闻热点
包括顶流明星来台州开演唱会、居民上交烟花爆竹、新生儿取名等情况。
文章预览
▲ 点击 蓝字 ,设为 星标 ,精彩内容不错过 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春节、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自2025年1月23日至4月15日止。 二、禁火范围: 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以内所有林区为禁火区域。 三、在禁火期和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等; (二)上坟祭祖和丧葬时烧香、烧纸钱、点蜡烛、送坟灯、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炼山、烧荒(田坎草)、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等; (四)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放孔明灯等; (五)私设电网、放火驱兽取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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