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报送2025年度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要求申请纳入2025年度计划的项目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项目方案。同时,提到了即将召开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的相关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
通知要求申请的项目需在2025年度完成备案、通过管理部门审核,并具备开工条件。
关键观点2: 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单位需组织编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方案,并于2025年1月17日前报送至上海市发改委。方案包含多个方面的信息,如项目名称、地址、投资等。
关键观点3: 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的召开
峰会将于2025年4月10-12日在首都国际会展中心召开,预计有大规模的展览和论坛,吸引众多专业观众和业界领军人物。
文章预览
文 | 上海市发改委 1月14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报送2025年度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申请纳入2025年度计划的项目应为可在2025年度完成备案,可完成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具备2025年度开工条件的项目。 对2025年度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方案,于2025年1月17日前书面(盖章)报送至上海发改委。 项目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开发边界/自然区、项目状态、项目规模、主要技术路线、项目公司、联系人、电话、总投资额、备案时间、开工时间、投运时间等内容。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报送2025年度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沪府办发〔2024〕28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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