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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洋县官方通报“政府院内群众抱干部腿”: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产生分歧,正积极协调处理

舜网  · 公众号  ·  · 2025-02-06 21:34
    

主要观点总结

陕西省洋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涉及一起交通事故及后续纠纷。通报中说明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具体经过、责任认定、医疗救治情况,以及双方后续的治疗和赔偿分歧。同时,县政府呼吁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2月5日,在洋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涉及邓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导致张某某受伤,并由邓某拨打急救电话。

关键观点2: 事故责任认定

经过县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张某某和邓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关键观点3: 医疗救治和费用情况

张某某受伤后入院治疗,全部医疗费用由邓某个人及保险公司垫付。张某某于2025年1月13日出院。

关键观点4: 后续治疗和赔偿分歧

双方因后续治疗及事故赔偿产生分歧,目前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关键观点5: 政府呼吁

洋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感谢社会各界关注,并呼吁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文章预览

今天,陕西省 洋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 2月5日,网传“政府院内群众抱干部腿”内容。经核实, 视频中男子邓某,系洋县某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女子刘某某,为洋县磨子桥镇柳树庙村村民。 2024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刘某某丈夫张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与邓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在洋县北环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张某某受伤,邓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警,张某某随后入院治疗。经县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认定张某某、邓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2025年1月13日张某某出院,全部医疗费用由邓某个人及保险公司垫付。双方因后续治疗、事故赔偿产生分歧,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感谢社会各界对洋县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洋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 来源 | 洋县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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