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警示函。各公司的违规行为和责任人不同,但都违反了相关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年报存在关键财务指标差异
公司发布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2年年报披露的信息进行了大额会计差错更正,导致与已披露的年报信息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关键观点2: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预告不准确且存在其他问题
公司因业绩预告不准确、自愿信息披露不持续、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了相关法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都被采取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关键观点3: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个问题
公司在关联人名单披露、信息内部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厦门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警示函。
关键观点4: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差异较大
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差异较大,黑龙江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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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企业公告 整理:wangxinglai2004 近日,因涉及信息披露违规,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警示函。 01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对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因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26 ),对 2022 年年报披露的信息进行了大额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的2022年年报关键财务指标金额及比例与2023年6月30日已披露的2022年 年报信息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五条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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