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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可转债回售条款给予了投资者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将转债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然而转债发行人可以利用下修条款回避回售,因此 回售的权利本质上在发行人手中 ,例如维尔转债、山鹰转债、鹰19转债和雪榕转债多次利用下修条款规避回售。 回顾可转债回售历史, 回售的触发率不高 ,以 附加回售 为主,投资者 参与回售的积极性并不高 , 实际回售比例 (回售金额/转债余额) 的平均值仅有4.93% ,本质原因在于大部分转债回售公告当日的转债价格高于其回售价格,这使得参与回售无利可图。 而 24 年在转债退市、违约等事件的影响下,在回售期的低价转债数量增加,回售次数、回售触发率以及平均实际回售比例有所回升 ,截至10/8共发生了51次实质性回售,其中 蒙娜转债、天创转债和科华转债回售数量达到了500万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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