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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浏览视频 ~ 欢迎关注 “山东税务” 视频号 问 我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了一家超市,购进的货物有一部分也会用于家庭支出,无法划分,应该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呢?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答 相关链接 (04). 我是刚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我购买用于家庭日常出行的小汽车的支出,是否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呢? (03). 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每月发生的工资支出是否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02). 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01). 个体工商户可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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