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关于“摇晃婴儿综合征”的争议和相关信息。美国一起案件引发关注,涉及一名因“摇晃婴儿综合征”被判死刑的犯人。文章回顾了相关案件和围绕这一病症的争议,包括医学界和法律界的不同观点,以及各国对“摇晃婴儿综合征”的关注和研究进展。同时,文章也强调了加强公众教育和认识的必要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摇晃婴儿综合征”引发争议
文章介绍了“摇晃婴儿综合征”引发的争议,包括医学界和法律界的不同观点,以及各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进展。
关键观点2: 美国和日本的案例引发关注
文章提到美国和日本的几起与“摇晃婴儿综合征”相关的案件,引发对这一问题关注的讨论。
关键观点3: “摇晃婴儿综合征”的危害真实存在
文章强调“摇晃婴儿综合征”的危害是真实存在的,需要加强公众教育和认识,以更好地了解和预防这一疾病。
文章预览
争议不断的“摇晃婴儿综合征” 。 撰文 | 燕小六 当地时间10月17日晚间,美国德克萨斯州原计划执行一场死刑。案犯是57岁的罗伯特·罗伯森(Robert Roberson),他被控在2002年杀害自己2岁的女儿。 “当时医生推论,小女孩是被罗伯森虐待致死,死因是‘摇晃婴儿综合征’。”退休警员布赖恩·沃顿(Brian Wharton)回忆。沃顿是该案件的首席调查员。 “摇晃婴儿综合征”最早于上个世纪70年代,由英国小儿神经外科医师诺曼·古斯克茨(A. Norman Guthkelch)提出。他认为,婴幼儿在没有明显外伤等情况下出现颅内伤,可能源于被人剧烈摇晃,以此提醒家长不要随意摇晃婴儿的身体。 罗伯森是美国第一个因“婴儿摇晃综合征”被判死刑的犯人,颇有戏剧性的是,就在行刑前的90分钟左右,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罕见地介入了这起刑事案件,暂停处决。 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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