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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与狗相撞身亡,人社局不认工伤,法院判决太精彩了!|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24-07-1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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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 实务案例,仅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信箱:szlaw@qq.com 2016年4月15日7时许,苏大强驾驶摩托车上班, 与路边突然窜出的一只狗相撞,苏大强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治疗后一直昏迷不醒,后不治身亡。 2016年4月17日,交警大队出具《证明》,认定苏大强驾驶摩托车撞上小狗,致苏大强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确实存在。 2016年4月25日,单位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要求单位补充交通事故相关证据。 2017年11月23日,交警大队出具《补充证明》,认定苏大强无事故责任。2018年3月20日,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苏大强无责任。 2018年5月15日,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撤销了之前作出的《证明》、《补充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2016年4月15日7时许,苏大强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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