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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这6种误区,你知道吗?

人力资源管理  · 公众号  · 职场  · 2025-02-2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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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力君 来源:人力葵花(kuihuahr)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我们都知道需要提前30天进行沟通;但是,到底哪些情况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尤其年后很多人跳槽,很多人对这一问题搞不太清楚,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为了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避免陷入误区。 小编特意对下列几大问题进行逐一解析,并对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一并分析,大家都来看看吧! 1 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 法律赋予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着较为自由的就业选择权,便于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是否合适。 员工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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