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讨论了科研机构和科研工作者的正常运作以及不正常现象。正常科研机构获得经费后自行承担科研工作,而某些不正常的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存在不正当的合作。文章质疑了将科研经费外包给企业并以此为荣的行为,指出企业和国家机构在科研工作中的主次关系应当明确。同时,文章也讨论了企业和国家机构在科研领域的差异和选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正常科研机构和科研工作者的职责。
正常的科研机构是申请经费后自行承担科研工作,而正常的科研工作者也是申请得到经费后自行及其课题组进行科研工作。
关键观点2: 不正常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问题。
不正常的科研机构和科研工作者在申请经费时会声称自己能力强大,但获得国家经费后把研究的主要和核心部分外包给企业。这涉及到经费的不正当使用和科研成果的归属问题。
关键观点3: 企业作为国家研究机构的主要合作伙伴还是付费机构的争议。
当企业成为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单位时,需要明确是企业承担了主要和核心工作还是仅作为付费机构参与。同时讨论这种合作模式是否存在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顶尖大学和研究机构中。
关键观点4: 关于创意的讨论。
文章提出大规模让企业为主的承包模式是一种高度创意,但同时也讨论了美国和发达国家在此方面的差异和选择。
文章预览
正常的科研机构,不是科研经费发放部门,而是申请经费得到经费后自己承担科研工作; 正常的科研工作者,不是经费发放者,也是申请得到经费后自己及其课题组进行科研工作。 全世界的正常科研机构和科研工作者都一样。 但是,就有不正常的科研机构、科研工作者,申请经费的时候说自己多么能干,获得国家经费后转身把研究的 主要部分、核心部分 外包给企业。 当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都是企业的时候,怎么可以说不是它承担主要和核心工作?如果不是,国家单位为什么把“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送给企业?如果企业是因为承担了主要和核心工作而成为“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那么,没有承担主要工作和核心工作的国家机构是作为企业的辅助机构还是付费机构?辅助和付费能够作为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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