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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质检总局发布 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 , 质量与认证微信(ID:cncete)第一时间做了相关 报道。近日,认证君从质检总局官网获悉,质检总局对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等有关事宜作了 补充说明,明确了停征项目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7年4月1日起,质检系统将再取消或停征4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即取消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停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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