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1、 引言 近期,笔者在网络上阅读了两篇讨论路权规则与交通安全的文章,《「减速慢行」其实是交通工程的失败》和《基于通过规则与路权规则的对比研究——纪念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年》,后者是一篇会议演讲报告(PPT)。 这两篇文章对照美国规范和交通法规,呼吁在我国道路设计和交通管理中遵从路权规则,受到相关专业很多人士的关注讨论。而且,两篇文章均对中国规范提出了质疑和批评: —— 中国公路规范D20规定的“普适”交叉口视区,不满足美国“停”标志所要求的视区条件;甚至也不满足自身规定的“条件受限”时(“停”标志)所需要的视区要求 ,并给出以下图示说明。 ▲图1 相关文章截图(来自网络) 即图中黄色通视三角区(中国规范要求的通视范围),不能满足红色范围要求(美国“停”车标志管理时对应的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