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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声明 | 本文作者为金融监管研究院 研究员 古佳豪。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本文所有法规数来源均为法询智库。 法询智库是专业级金融监管文件数据库, 可登录 www.banklaw.com ,点击右上角注册(手机号、单位部门信息),完成注册后小助手联系开通试用 。 详细处罚案例分析报告、金融法规数据服务,可联系 助手微信13671816814 。 本文纲要 一、资管新规+银发【2017】302号文 二、非保本理财 三、保险资管 四、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五、公募基金 六、私募基金 七、资金信托 八、现金管理类产品及货币基金 九、银信合作 十、养老理财 十一、银行QDII 十二、销售 2018年4月27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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