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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以对执行标的享有抵押权或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为由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不予支持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 2024-08-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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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最高判例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编者说:根据本期“入库案例”的观点: 执行标的物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而非抵押权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 执行该财产 , 故案外人以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抵押权为由,请求排除执行,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抵押权人可通过 申请参与执行分配程序,对 执行标的物的执行款项主张优先受偿权。 补充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9)最高法民申3207号民事裁定中认为,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 基础权源在 本质上属于债权 ,只是相对于普通债权而言具有优先性而已,因此 该权利并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也不应作为当事人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权利基础 。权利人可以申请参与到执行程序中,主张对执行标的物享有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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