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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解决优秀人才安居保障上,根据《临港新片区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经审核,现对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的个人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1日--11月25日。 监督电话 :58281826、68281031 监督邮箱 :talents@lingang.gov.cn 临港新片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申报先后为序) 序号 申请人 证件号码 申请单位 补贴类型 补贴月数 补贴金额(元) 是否需补件 1 罗 * 522***199704****82 上海核能装备测试验证中心有限公司 第四档 12 16800.00 2 袁 *霞 410***199012****66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档 12 16800.00 3 朱 *涛 371***199611****19 上海昊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档 10 14000.00 4 曹 * 340***199509****13 上海心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档 12 16800.00 5 华 *兰 340***200003****28 上海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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