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湖北省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旨在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师生集中用餐安全。该规范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校外供餐单位的责任以及具体操作要求,并创新社会共治监督模式,包括家长‘双随机陪餐’制度和供餐满意度测评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目的和意义
规范旨在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师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
关键观点2: 部门职责
规范中明确了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责。
关键观点3: 校外供餐单位责任和要求
规范对校外供餐单位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管理、食品采购和制作等。
关键观点4: 创新社会共治监督模式
规范鼓励推行家长‘双随机陪餐’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供餐满意度测评,并要求建立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
关键观点5: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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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预览
近日,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师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 《规范》指出,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校外供餐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供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有需求的学校严格实行校外供餐单位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 《规范》明确了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校外供餐单位从业人员管理、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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