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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品分装转售也有可能侵权。 来源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 李姗姗 申露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编辑 | 布鲁斯 近年来 分装销售逐渐成为 炙手可热的生意 但正品分装转售也有可能侵权!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1 案情简介 A公司为粘合剂生产商,旗下的产品在行业内享有盛誉。B公司为A公司的授权经销商。2019年, B公司将A公司生产的300ml的胶水分装为30ml的小包装,并在包装上张贴了自行印制的A公司商标标识后对外出售。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 B公司辩称,其所出售的产品均为从A公司采购的正品,分装商品系客户要求,其贴附商标意在指示产品来源于A公司,系指示性合理使用,没有侵害商标专用权的故意,不构成侵权。 2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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