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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加快平台建设,推进互通共享。 川渝两地推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互联互通。在信息化平台完成互联互通前,重庆市纳入川渝两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于每月11日前通过重庆市卫生健康数据统一报送系统上报川渝两地检查检验结果数据;四川省纳入川渝两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在四川省卫生统计与决策系统中上报川渝两地检查检验结果数据。 四川省信息平台建设分两步走,第一步是 2024年12月底前,21个市(州)建成市级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平台; 第二步是 2025年12月底前,建成省级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平台,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机构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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