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新十条”,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政策
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并按照相关政策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进城购房后再生育的小孩也可享受同等权益。
关键观点2: 住房信贷政策优化
全面落实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对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在拟购新建商品房的县(市、区)名下无住房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
关键观点3: 支持团购新建商品住房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各类购房优惠活动,支持开展集体团购商品住房活动。团购网签价格下浮幅度可控制在申报价格的20%以内。
关键观点4: 实施“群众无过错即办证”
妥善解决保交房、保交楼项目办证问题,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的原则,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关键观点5: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对符合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金融机构应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对存在瑕疵的项目,政府将组织修复,力争达到融资条件。金融机构对“白名单”项目的融资申请应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文章预览
9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新十条”),其中提到,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办理户口迁移后,按相关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手续。 9月30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新十条”)。 “新十条”明确,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新建商品房的县(市、区)名下无住房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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