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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 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含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的告诫书 2025年春节将至,广大消费者食品需求日益增多,“年货”“年夜饭”购买和预订数量也逐步增加,为确保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诫如下(本文中所称食品经营者包括食品批发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经营者含餐饮服务单位)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其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经营项目和经营场所与许可证内容一致。特别告诫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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