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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浏览视频 ~ 欢迎关注 “山东税务” 视频号 提问 可以不根据实际用餐金额开发票吗? 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往期链接 (01). 吃饭不开发票就送两瓶饮料,合规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发: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编审:吴晓辉 孙雪慧 白雨鑫 邵洋洋 责编: 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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