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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那么,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的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不是食品标签?谢谢 回复部门: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散装食品的标示是不是食品标签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食品标签在帮助消费者理解食品真实属性方面具有关键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2.2规定,食品标签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是关于散装食品标示的规定,其标示位置与预包装食品不同,可以标示在容器、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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