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涉及销售假冒国际奢侈品珠宝首饰的案件。珠宝店销售了带有卡地亚、梵克雅宝、伯爵等商标标识的首饰,其中涉及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案件已经由江阴法院审理并做出判决。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王某和李某经营的珠宝店以及工艺品店销售了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首饰,涉及卡地亚、梵克雅宝、伯爵等知名品牌。
关键观点2: 主要案情
王某、张某和李某明知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仍购进并销售了这些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首饰,销售金额分别达到了4万余元和26万余元。
关键观点3: 案件处理
王某、张某、李某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并被江阴法院审理。法院认定他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根据各自的角色和情节进行了量刑和罚款。
关键观点4: 法律解释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用于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相同商标属于侵权行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样属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
关键观点5: 提醒和建议
提醒经营者应诚信合法经营,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需经授权许可。同时鼓励通过研发创新打造自身品牌,注册自己的商标。消费者也应注意从官方合法渠道购买商品,避免成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推手。
文章预览
卡地亚、梵克雅宝、香奈儿······ 这些国际奢侈品珠宝首饰深受大众喜爱 但其高昂的价格 也让人望而却步 但在江阴某珠宝店 仅需几千元就可入手 这其中藏着什么猫腻呢?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王某经营某珠宝店,招聘李某作为店长,李某拿销售总 额2%的提成。王某、李某明知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仍购进带CARTIER卡地亚、VANCLEEF 梵克雅宝、PIAGET伯爵等商标标识的首饰后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4万余元。 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王某和张某合伙经营某工艺品店,其中王某出资90%,张某出资10%,李某仍作为店长,拿销售总额的2%提成。王某、张某、李某明知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仍购进带CARTIER卡地亚、VANCLEEF 梵克雅宝、PIAGET伯爵、BVLGARI宝格丽、CHANEL香奈儿等商标标识的首饰后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26万余元。 王某、张某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