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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 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创策汇SH  · 公众号  ·  · 2024-09-25 17:44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集成电路企业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材料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条件

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的企业,并符合通知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的企业可以申报。

关键观点2: 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请企业需在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在10月11-12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上海市雪野路1000号办事大厅9号窗口。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需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关键观点3: 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应按照附件中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并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企业需要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关键观点4: 注意事项

在清单有效期内,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如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需要及时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文章预览

有关企业: 为贯彻 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202 4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 202 4 〕 2 64 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做好 202 4 年 上海 市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信息初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的企业,并符合通知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 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于10月11-12日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上海市雪野路1000号办事大 厅 9 号窗口 。 如企业收到修改或完善材料的通知,截止提交时间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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