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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科技和高校有关的评审,在美国是1996年左右开始参与,在中国是1998年开始参与。 评审的目的是为邀请评审的机构负责任,绝不能是为了“帮助”被评审者。因为是邀请机构委托负责,不是被评审者委托帮忙。 凡是在机构邀请后,却帮被评审者的作为,实际都是吃里扒外。 评审一定是按职业标准,而不能是其他。例如,家庭状况可以请民政部门帮忙救济,不能成为影响科研机构的聘任或资助的因素。 同样,学校组织的招聘或晋升委员会,是为学校把关,不是用于“帮助”院系。 我参加过的评审,虽然经常我的意见批判性略多,但也在很多委员会逐渐我的批评偏少,一方面是因为被评审的质量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其他专家的批判性得到很好发挥。 而且,我认为很多改革和进步是不可逆的。 然而,实际情况远比我想象的复杂。 出现15位中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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