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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整个大环境影响,不少企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业务停滞等情况,从而采取待岗、放长假以及换工作地点等方式来降低用工成本,在实现其用工自主权的同时往往导致员工被迫“主动辞职”。实践中因“待岗”产生的劳资纠纷较多,故本文重点探讨企业安排员工待岗时应注意的问题,并结合实务案例从企业角度给出法律意见。 ” 文| 程钱 浙江华茂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新则独家供稿 01 待岗是否需要员工同意? 所谓“待岗”是指员工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因为其自身的原因或者用人单位的安排暂时离开其工作岗位,等待重新上岗或做其他处理的一种人事安排。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专门就待岗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一 般认为在“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这种情况下,也即符合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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