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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婆突然拿出借条,200万是情还是债?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23 00:0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描述了一对夫妻因离婚涉及父母出资购房而产生的争议,涉及借款与赠与的区分。法院最终判决该款项不属于借贷,而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性资助。同时,法官提醒父母出资时应明确性质,避免争议,并给出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解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小两口正闹离婚,父母介入成纠纷源头

一对夫妻因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同时涉及父母出资购房的问题,进而产生了借款与赠与的争议。

关键观点2: 法院审理认为诉争款项不属于借贷

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转账记录,认定该款项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性资助,不属于借贷。

关键观点3: 法律规定保护个人财产权利,注重家庭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对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法院在审查父母主张离婚夫妻承担共同债务的纠纷时将严格审查。

关键观点4: 法官提醒父母出资时应明确性质

法官提醒父母在出资时应明确出资性质,避免产生争议。如真实意思为借款,应签订借条以保护财产权益。


文章预览

小两口正闹离婚 父母也来“添乱” 200万从资助变成债 到底谁的利益受了损? 父母出资购房,赠与还是借款?   陕西西安,小刘与丈夫小朱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就在二人打离婚官司时,小朱的父母一纸诉状将二人诉至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高达200万元的借款。   小朱的父母出具的借条显示,借款用途是为小两口婚后购置房产支付首付款及车位款,同时提交了代小两口偿还房产月供的银行流水。   丈夫小朱认为,其父母提出的诉讼请求属实,同意偿还所有款项。   妻子小刘却认为该款项并非借款,是购房时公婆赠与的首付款及之后代为偿还的月供,她的父母也有资助,且双方父母共同商议每月分别偿还5000元,剩余7000余元由二人自行承担,公婆从未提及借款一事,其也从未见过借条,因此不应承担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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