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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陕西省专利奖励办法》已于1月20日实施。” 日前,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陕西省专利奖励办法》,其中提到: 第十三条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评选结果公示情况,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授奖,印发授奖决定,对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和奖金。授奖决定载明获奖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专利代理师等信息。一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的评选;二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优秀奖每项奖励2万元。 第十四条 省知识产权局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优秀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获奖专利第一专利权人须符合第五条第一款要求。 对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的本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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