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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规范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统称经营者)在节日期间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商场、超市等经营者要加强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必需品及物资的调运和储备,确保节日期间供应充足、质量可靠、价格稳定。不得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价格。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避免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旅游景点、景区、客运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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