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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科学城】关于开展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 (2024年第二批)受理工作的通知

创策汇SH  · 公众号  ·  · 2024-08-01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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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推进张江科学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浦府规〔2021〕3号),《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4号),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2024年第二批)受理工作于8月1日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张江科学城约220平方公里(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和财政户管地在申报范围内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核心区范围的企业完成2023年《张江科学城企业统计年报》填写,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扩区范围的企业按所在街镇或管理局(管委会)要求完成统计年报填写;在项目正式申报后,保持工商注册地稳定。 三、申报要求 1、各类申报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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