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中的一起典型案例。某信息科技公司起诉某科技公司涉及数据竞争不正当竞争,法院一审认为被诉行为未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驳回了某信息科技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裁判为数字经济下数据要素的正当流通和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定了界限,助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本案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4年度)》中的典型案例,涉及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数据竞争。
关键观点2: 案件经过
某信息科技公司认为某科技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涉案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一审认为被诉行为未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未损害消费者权益并破坏了公平、健康的竞争秩序。
关键观点3: 法官说法
本案着重考量了被诉行为对于用户选择权的影响,充分尊重消费者自决,并探索了兼顾消费者实际需求和有序市场竞争的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关键观点4: 案件意义
本案裁判为数字经济下数据要素的正当流通和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定了界限,促进了高质量数据要素的流通,助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文章预览
2024年4月,海淀法院发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4年度)》。本案系《白皮书》中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关于数据竞争的典型案例。 案 情 简 介 原告某信息科技公司系某招聘网站的运营者,在招聘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某科技公司经营某招聘管理系统内的大量功能均直接指向该招聘网站。用户(即招聘企业)原本需要在招聘网站中进行操作并实现的功能,由于某科技公司在其产品中设置了类似功能,使得用户可以在被告系统中直接操作并最终将结果显示在招聘网站中,包括:代为发布和更新职位功能、一键刷新功能以及爬取、存储和提供应聘者的简历信息。 某信息科技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某科技公司停止涉案行为、删除获取的用户简历、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 法 院 审 理 法院一审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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