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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法观点:执行和解中的担保条款没有执行力,法院不能直接执行担保人或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财产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 2024-08-1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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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民事法律参考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来源:陶凯元、杨万明、王淑梅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理解与适用(上)》,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执行和解中的担保,是指在执行和解协议中由担保人提供担保,约定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由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行为。与执行担保相比,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担保是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向申请人提供的,法院并不参与其中,担保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未经法定程序确认。二者法律效果区别在于: 一是执行和解中的担保条款没有执行力,法院不能依据和解协议中的约定,直接执行担保人或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财产;而执行担保中,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或他人的财产。二是执行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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