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律商视点

UNCITRAL仲裁规则下缺席仲裁的程序安排——以某新加坡仲裁案为例

律商视点  · 公众号  ·  · 2024-07-31 17:00
    

文章预览

专栏 活动 快讯 产品 解读 安寿志、杨东洋、张晓芬丨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在国际仲裁中被申请人缺席仲裁程序的情况并不鲜见,其原因有多种,包括拒绝认可仲裁庭管辖权或认为没有成功抗辩的可能性而采取回避战术拖延,抑或是希望在被申请人缺席情况下以仲裁程序瑕疵为由对裁决后续的执行进行挑战等。无论何种原因,在被申请人缺席仲裁情况下,申请人和仲裁庭都需更加谨慎地处理仲裁程序,以确保符合所适用的仲裁规则、《纽约公约》的规定以及裁决承认与执行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本文以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共建单位,北京安杰世泽(厦门)律师事务所成功处理的一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管理的仲裁案为例,分析被申请人缺席仲裁下适当的仲裁程序安排。 一、基本案情 本案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申请人为中国A公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