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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哈尔滨发布公告!别白跑…

新街派 生活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24-08-09 17:26
    

主要观点总结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关于哈尔滨市出售公有住房业务办理公告》,规范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并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公告内容包括出售公有住房业务的承办方、办理流程、申请条件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市出售公有住房业务由市住建局委托哈市住房保障中心承办。

自8月12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再受理房改售房业务,只承担公有住房转私有住房的登记发证工作。

关键观点2: 购房人办理房改售房业务需完成三个环节。

在产权单位取得出售资格,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完成测绘核算并缴纳购房款,以及在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申请条件和流程详述如文中所述。

关键观点3: 存在不同类型房屋产权的出售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产权性质为直管公房产权的需前往市物业集团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产权的需前往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在缴纳购房款后,购房人需持身份证和房屋序列号编码至房屋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文章预览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提升便民服务水平,9日,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了《关于哈尔滨市出售公有住房业务办理公告》。根据《公告》,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市出售公有住房业务受市住建局委托整体交由哈市住房保障中心承办。 自8月12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再受理房改售房业务,只承担公有住房转私有住房的登记发证工作。 据悉,购房人办理房改售房业务需完成如下三个环节,即:在产权单位取得出售资格,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完成测绘核算并缴纳购房款,以及在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其中, 在产权单位取得出售资格时所购房屋产权性质为直管公房产权的,需前往市物业集团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地址:道里区友谊路332-1号 联系电话:87735024)提出申请, 一层、地下室和顶层房屋,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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