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多个地区医保利好政策以及与个人息息相关的医保变化。包括扩大门诊保障范围、个人账户使用限制放宽、医保报销范围扩大等内容,涉及多个省市的具体政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门诊保障范围扩大
云南出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符合条件的药店购药产生的费用纳入普通门诊保障,并设定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关键观点2: 个人账户使用限制放宽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发布通知,扩大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适用对象范围,完善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使用范围,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
关键观点3: 医保报销范围扩大
多个省市官方发出通知,优化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包括四川、湖南、广东等地,不同地方设有不同的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
文章预览
近两年来,为了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多地都在逐步出台一些医保利好政策。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波“好消息”,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赶紧跟企小薪一起来看看~ 11月1日起 扩大门诊保障范围 为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云南印发《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政策范围内费用), 纳入普通门诊保障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下同),参保人员每次普通门诊就诊结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下同) 2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