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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针对苹果税采取了反垄断行政执法或司法诉讼等法律措施。中国也不例外,在笔者代理的金鑫诉苹果垄断案中,中国法院认定苹果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区域 iOS 系统下的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交易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苹果税的主要问题是税率过高,且通过强制IAP内购限制第三方支付和通过苹果应用商店限制第三方下载渠道,以达到强制收取苹果税的目的。苹果在中国收取最高达30%的苹果税,从反垄断法视角看,无论是与安卓等生态比较,还是与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比较,均构成不公平高价。 不公平高价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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