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出口退(免)税相关的热点问题解答,包括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的截止时间、退(免)税备案单证保存期、计量单位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匹配问题等多个关键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的截止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也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办理免退税申报。
关键观点2: 退(免)税备案单证保存期
根据最新公告,除另有规定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由企业存放和保管,保存期为5年。
关键观点3: 出口货物报关单计量单位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计量单位不匹配问题
如果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计量单位与和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不符,企业需要进行调整并重新办理核销手续。具体的规定和操作流程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中查询。
关键观点4: 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处理
对于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需要视同内销进行处理,按照增值税征税政策的相关规定征收增值税。
关键观点5: 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开具
企业因货物退运等原因需要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相关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具体流程和操作细节可以在相关公告中查询。
关键观点6: 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适用免退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适用免退税政策的出口销售收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应区分销售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分别填写。
关键观点7: 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问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除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以外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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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出口退(免)税热点问答 33.2023年度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四条及第五条: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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