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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女子结婚前发现男友还有一女友,对方已怀孕

南国都市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24-11-02 15:38

主要观点总结

万宁一女子与男友交往三个月并商讨结婚事宜,却发现男友有另一女友且已怀孕。女子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购买的金首饰。万宁法院认为,该金首饰具有彩礼性质,因未达成结婚目的,判决返还。公众对此事件有不同看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交往三个月女子发现男友有另一女友且已怀孕。

女子与男友交往短暂时间后即面临情感背叛和欺骗,引发了社会关注和讨论。

关键观点2: 女子起诉要求返还金首饰。

因情感关系未能达到预期的结婚目的,女方选择起诉并请求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

关键观点3: 万宁法院认为金首饰具有彩礼性质并判决返还。

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认为该金首饰属于彩礼性质,并判决男方返还女方购买金首饰的款项。

关键观点4: 公众对此事件看法不一。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和关注,人们对情感关系、道德伦理和法律问题等方面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文章预览

万宁一女子和男友交往3个月 已经在商讨结婚事宜 却发现 男友还有另一个女朋友 且对方已经怀孕 近日 万宁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女方)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认识较自己年轻5岁的黄某(男方),双方见面后确认恋爱关系,交往期间,原被告双方父母曾见面,双方也曾在微信聊天中商讨过结婚及彩礼和购买首饰的事宜。 交往3个月后,刘某为黄某购买了价值近2万元金首饰。后来, 刘某知晓黄某另有一名女友且已怀孕 的事实,遂提出分手。随后, 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返还金首饰。      万宁法院认为,原被告恋爱期间,原告期待与被告结婚,并且双方具有见父母、商讨结婚事宜情况,原告为被告购买金首饰可以认定为以订立婚约为基础、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给付行为,此金首饰具有彩礼性质。而彩礼的给付不能回避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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