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之间的合同纠纷最新进展。江川水利局因对合同中的'审计'存在理解分歧,采用反诉方式要求返还约1.03亿元资金。玉溪子公司曾就星云湖项目第三期付款的资金监管提起诉讼。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江川水利局强调反诉旨在明确合同条款,促进合同顺利履行,消除误解与歧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德林海子公司与江川水利局合同纠纷的背景和进展
玉溪子公司与江川水利局在合同中因对“审计”的理解分歧产生纠纷,江川水利局反诉要求返还资金。玉溪子公司曾就星云湖项目提起诉讼。
关键观点2: 反诉状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江川水利局在反诉状中要求玉溪子公司返还多支付的资金及资金占用金,合计约1.03亿元。目前反诉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为准。
关键观点3: 双方对合同纠纷的理解分歧
江川水利局认为双方对合同中的“审计”存在理解分歧,旨在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而提起反诉。而德林海方面则表示,案涉合同系民事合同,专项审计报告属于行政监督,不具有直接约束案涉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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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晚间,德林海(688069.SH,股价13.7元,市值15.48亿元)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子公司”)与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以下简称“江川水利局”)之间合同纠纷的最新进展。 据悉,德林海已于近日收到了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反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 据江川水利局方面的表述,因双方对合同中“最终以甲方对投标文件采购内容进行审计”中的“审计”存在理解上的分歧,江川水利局采用反诉的方法, 要求依法判令玉溪子公司立即返还多支付的资金及资金占用金合计约1.03亿元 。并以此手段,“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消除可能存在的误解与歧义”。 德林海在公告中补充称,根据江川水利局近期向公司发来的《关于双方合同继续履行的沟通函》(以下简称“《沟通函》”),本次反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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